2024年度医学科学研究管理学领域四大进展
2025-03-27 09:51:35 杏彩彩票娱乐平台下载一个
2024年全国科技管理系统政务工作会议于2024年11月27—28日在江苏太仓召开,科技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潘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格外的重视科学技术创新。
2024年,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和脑机接口研究从基础到临床的迈进,作为前沿科技创新技术的代表,为科技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2024年,对于我国的医学科技和科技管理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对于医学科学研究管理的一个重要调整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行政主任部门由科技部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已经2024年2月2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5月1日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原有申请流程及平台()不变。同年5月10—11日,中华医学会医学科学研究管理学分会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支持下,举办了“人类遗传资源规制与管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研讨班,及时把相关趋势和要求传达给全国科管同道。
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于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引导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解读。
修改解读明确说,这是“为深入落实习关于‘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领域新业态创新成果保护的具体部署,此次审查指南的修改强化了对新领域新业态相关发明创造的保护,积极回应了创新主体对完善大数据、AI领域审查规则的诉求,有助于解决审查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完善了审查基准,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中,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部分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1)明确允许将计算机程序产品作为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这与数据密集型科学研究范式紧密关联,为大数据驱动研究成果提供专利保护。(2)关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客体审查基准及示例相关联的内容的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增加了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改进的客体审查基准,这为符合标准要求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方案提供专利权保护。其中,明确了技术方案的要求:如果权利要求的解决方案涉及深度学习、分类、聚类等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的改进,该算法与计算机系统的内部结构存在特定技术关联,能够解决如何提升硬件运算效率或执行效果的技术问题,包括减少数据存储量、减少数据传输量、提高硬件处理速度等,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改进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限定的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的技术方案。
此外,对于医学科研活动,最新专利审查指南还对涉及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的提交形式进行了修改,对于电子申请,新增了“应当提交一份符合相关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的规定。相应地,不再对400页以上的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的提交形式进行单独规定。
为进一步引导科研单位切实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提高科研诚信内部治理能力,健全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科技部监督司组织编写了《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为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提供全面的系统的规定参考,于2024年11月7日发布。
该示范文本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单位科研诚信工作管理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是相关单项制度参考文本。示范文本不仅提出总则和组织机构与职责,还明白准确地提出科研主体——科研人员的诚信管理,科研客体——科研活动诚信管理办法示范。特别是对实践中科研管理面临的一些新的管理事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例如,对于科研活动的诚信有两个方面非常有意义:(1)在原有的项目和科研成果发表之外,新增科学数据管理,这是规范科研活动和预防科研失信行为的潜在有效的方案。(2)指导单位主办期刊科研诚信管理。此外,对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将有效促进不同机构对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相关程序、内容标准的规范和统一。
因医学与人类自身的密切关系,实践伦理——伦理审查作为医学科学研究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应对挑战和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实践和发展。2024年10月19日,第75届世界医学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了《赫尔辛基宣言》。自1964年首次通过《赫尔辛基宣言》以来,研究人员、伦理审查委员会和世界各国政府都依赖该文件的原则来指导基本的伦理考虑和决策。该准则已进行了多次修订。本次《赫尔辛基宣言》修订的实质性变化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将受试者拓展到以参与者为中心的包容、尊重和保护,包括认识到参与者的脆弱性,追求全球正义,获得“自由和充分的知情同意”等。二是强调研究的有益和价值,包括维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科学的严谨性和完整性,并考虑利益、风险和负担的分配。这是在国际伦理准则的层面拓宽了由伦理规范保护的个体及其权益范围,也包括对数据密集型科学发现的研究范式趋势的适应性修订。
我国在伦理审查实践方面也进行了前瞻性探索。2023年,我国先后发布了两项伦理相关规定。其中,《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不仅把生物医学研究修改为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最重要的变化是将利用人的生物样本和信息数据的科技活动纳入伦理审查范围。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有两个突出贡献:其一意味着伦理审查不再限于医学领域,为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以外的学科的伦理审查提供了依据。同时,将涉及人工智能、算法和模型设计、个人数据处理等在内的科技活动纳入监管范畴,为数据驱动的科技活动和人工智能相关活动提供了伦理审查依据。其二,对可能会产生较大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规定了伦理复核程序,并用附件和动态原则的方式实施清单管理,加强监管。该清单也体现了生命科学和医学领域是伦理高风险活动比较集中的领域,伦理审查责任重大。
2024年,中华医学会医学科学研究管理学分会召开了全国学术会议,促进了科技与科技管理的碰撞与交流;参加了科技管理有关标准和研究报告的撰写,为医学科技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分会将继续秉承“创新引领 管理赋能”,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推动医学科技管理创新,共同为我国的医学科技发展努力奋进。